增值税改革在中央与地方的博弈中寸步难行

增值税改革在中央与地方的博弈中寸步难行

  • 2011年01月18日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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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增值税法草案稿目前正在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广泛征求意见。中国第一大税种的立法草案并没有按原计划出现在2010年最后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其进程同预算法、车船税法一样延后。财政部、国税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负责增值税法的起草工作,三部门坚持认为增值税立法与增值税扩围改革应同步推进。这使得立法起草、税率设计和税收收入的分配变得格外复杂。增值税扩围改革,即增值税覆盖营业税征收范围,成为贯穿工、商、服务业的税种,同时营业税将取消。有知情人士透露,增值税立法延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如何确定增值税新的分成比例。一位业内人士指出,营业税目前是地方第一大税种,而增值税则是中央和地方按7525比例分账。增值税扩围改革意味着取消地方第一大税种,增加了分享税份额。

据国税总局一位官员透露,取消营业税后,对增值税的分成比例肯定会照顾到地方,分成部分不会低于地方原有营业税收入。上述业内人士进一步指出,目前增值税法还在对地方政府广泛征求意见。一些地方,尤其是中西部省份对营业税并入增值税会减少地方税收收入非常担心。一些地方政府建议增值税能否分步替代营业税,给地方一个缓冲的时间。目前财政部、国税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认为,从形式上取消营业税对税制完善也有意义,有利于消除今后扩大征税范围的法律障碍,在立法中保留对某些现行服务业的简易征收办法。简易征收办法只对销售收入按一定税率征税,与目前营业税计税方法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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