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4日,国务院税则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11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年关税实施方案》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涉及的部分稀土产品关税实施情况与2010年关税执行情况相比有些变化,稀有金属钕,出口关税从2010年的15%,上调至25%;同时新增加了:稀有金属镧、稀有金属铈,还有氯化镧,执行关税为25%;同时将税则号:28469030细分为三个税则号:分别为氟化镧、氟化镝、氟化铽,执行税率为15%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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