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耗超标企业将实行惩罚性电价

能耗超标企业将实行惩罚性电价

  • 2010年05月28日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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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消息显示,国家将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电价,目前具体政策正在制定中。
 
发改委强调,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要在6月底前提出超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名单,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电力监管机构按名单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对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加价标准执行。发改委要求各地马上行动,根据企业2009年度和今年上半年主要产品能耗情况,综合计算出每个用能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
 
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节能减排处处长吕文斌解释说,国家已经公布了22个行业的能耗限额标准。惩罚性电价惩罚到什么程度,可比照差别电价,目前具体政策正在制定中。
  
据悉,从6月份起,国家将按月公布各地区用电量、用电增速等指标。对于能源消费和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的地区合理控制能源供应,切实改变敞开口子供应能源、无节制使用能源的现象。
  
吕文斌说,以前出现拉闸限电情况是全力保证电力供应。但实际上有些地方高耗能产业发展过快,是不合理的,不应该敞开口子供应、无节制使用。
  
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昨日出席中国能源战略高层论坛时透露,去年第三季度以来,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发展迅速,尤其今年一季度因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六大高耗能行业迅速反弹,导致了能耗大幅上升,使该季度单位GDP能耗同比上升了3.2%。其中,12个地区的单位GDP能耗由降转升。
  
解振华透露,今年计划关停小火电1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产能600万吨、水泥产能5000万吨。他强调,今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决战之年,将对省级政府和重点企业进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并向社会公告考核结果,实行奖惩问责。责任单位到今年年底要实行问责制。
  •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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