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企业的环境管理,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桂林市环专组办([2009]37号)《关于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和电解锰企业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09年11月26日至2009年11月30日,灵川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带队,出动37人次,对该县辖区内的涉重金属企业和电解锰企业展开专项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涉重金属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该县辖区内没有电解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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