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1日,商务部公布2011年第76号关于2012年度铁合金出口许可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的公告,涉及到的铁合金出口企业请准备需要报送的相关资料,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申请企业进行初审,于2011年11月25日之前将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名单、书面初审意见报商务部,同时抄送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中央管理企业直接将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同时抄送五矿商会。五矿商会商中国铁合金工业协会对申请铁合金出口许可的企业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及相关材料于2011年12月1日前报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商务部根据五矿商会的复核意见,对申报企业进行审定,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对外公告。
与2011年的铁合金出口许可证申领条件相比,2012年条件有所放宽,主要体现在对生产企业及流通企业的往年产量和出口量的限制方面:
(1) 对于2011年已经有铁合金出口许可证的企业,2012年申领铁合金出口许可没有上年铁合金出口量的限制。新申请A类企业除满足上述条件外,2010年锰铁、硅铁、硅锰铁合计出口数量(含出口供货量)须达到3000吨。
(2) 对于流通企业来讲:对于2011年有出口许可资质的企业,2012年申领铁合金出口许可没有上年铁合金出口量的限制。新申请A类企业除满足上述条件外,2010年锰铁、硅铁、硅锰铁合计国内销售数量须达到10000吨。
虽然申请铁合金出口许可的条件放宽了,但是由于2011年铁合金出口形势恶劣,铁合金出口市场非常低迷,预计这种局面在2012年也较难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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