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会议确定资源税改革推广至西部12省份

中央会议确定资源税改革推广至西部12省份

  • 2010年07月08日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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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资源税
[导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56日召开的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上明确,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在西部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使西部地区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今后10年,西部地区要建成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根据会议内容,将对煤炭、原油、天然气等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这意味着上月初实施的针对新疆地区的资源税改政策将推广到西部12个省份,即整个西部地区。在之前的6月初,财政部印发《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宣布对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此举在增加新疆财政收入同时,也增加资源消耗大户的税负负担。能源分析师认为,以原油为例,资源税改革使新疆资源企业的税负增加了1617倍。它将大幅提高新疆原油的成本,短期内或削弱新疆原油的性价比。如果说新疆资源税新政迫使能源企业选择开采其他地区的资源,那么,由于中国的矿产资源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在西部全面推行资源税改革,将使能源企业在传统能源领域没有退路,迫使其加大新能源的开发力度。另外,地方政府也将因资源税改革增加收入,而这都将有助于西部进行经济和能源结构的调整。

  •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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