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帮助钢铁、有色、建材、煤炭和化肥等资源型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云南省经委和发改委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在电价方面对部分行业工业企业给予阶段性特殊电价扶持。
记者从云南省经济委员会了解到,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由云南统调电网直供的铝、铜、锡、铅锌、钢铁、铁合金、黄磷、电石、烧碱、水泥10个行业企业,在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间,其生产性用电每千瓦时电价在平水期电度电价的基础上下浮0.06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相当于企业每度电下降了0.12元。
分析人士认为,这一政策的推出,不仅有助于保持当前云南工业经济的总体稳定和健康发展,更重要的是,云南省目前27家上市公司多数是资源型的高耗能企业,特殊电价政策的推出,将使这些企业从中受益,这也有利于让近年来在证券市场上颇受瞩目的“云南板块”继续保持竞争优势。(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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