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东方网12月10日消息:上海市发改委昨天透露,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等部门制定了《上海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差别电价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从昨天起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差别电价是指根据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对限制类、淘汰类装置(含产品、设备、生产线、工艺、产能等)及单位产品能耗超标的生产装置所用电量,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加价政策,向所属企业征收高于普通电价的电费。按照规定,淘汰类装置用电量每千瓦时加价0.40元,限制类装置用电量每千瓦时加价0.15元。
从2010年起,上海逐步对电解铝、铁合金、钢铁等8个高耗能行业实施了差别电价政策。(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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