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美韩多晶硅实施临时反倾销制裁

中国对美韩多晶硅实施临时反倾销制裁

  • 2013年10月21日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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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距离立案调查即将满一年的7月18日,商务部对美韩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初裁终于出炉。公告称,采用保证金形式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初裁认定,自美国进口多晶硅的倾销幅度为53.3%至57%,自韩国进口的倾销幅度为2.4%至48.7%。
 
但与此同时,作为涉及同一产品的另一调查对象——欧盟,在初裁公告中“缺席”。2012年11月1日,中国商务部对欧盟太阳能级多晶硅“双反”调查正式立案,并与同年7月20日已经立案的对美韩多晶硅的“双反”合并调查。
 
“对欧盟多晶硅的反倾销调查仍在调查期内,还有一些后期程序未完成。”接近本案的权威法律人士告诉记者,合并调查并不意味着要合并发布初裁。法律程序上来说,是两个单独的案件,而且在立案时间上,对欧盟多晶硅立案晚于美韩三个多月,因此可以分开裁决。
 
上述人士称,调查机关合并调查主要是出于工作效率和便利的考虑,毕竟对中国企业造成的损害认定这部分工作程序是一样的。据介绍,按照程序,“双反”立案时满一年后,即便有特殊情况,也最多只能再延期半年。也就是说,从立案到终裁的最长时限是18个月。
 
不过,也有熟悉案情的专业人士对记者指出,“即使全部调查没有完成,对中国产业的损害认定这部分调查应该已经结束了。”
 
我国对欧盟多晶硅初裁结果之所以备受各界关注,是因为这或许和中欧之间正在谈判的一起最大贸易摩擦案件,即欧盟对华光伏“双反”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前不久,有德国媒体援引德国经济部一位新闻发言人的表述称,中德双方已经达成承诺,中方将不对欧盟多晶硅征收反倾销税。
 
作为德国最大的多晶硅出口国,我国若对欧盟多晶硅征税,德国产业首当其冲。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统计,德国、美国和韩国三个国家出口到中国的多晶硅占其总产量的比例分别为60%、55%和50%。而在光伏案中,德国是选择站在中方阵营的欧盟成员国。不对其多晶硅征税或可换取中方在光伏谈判中的有利环境。
 
上述外媒报道并未得到中国商务部的正面回应。不过,有资深业内人士分析,“确实存在这种可能。光伏案牵涉利益巨大,双方的谈判必定是一场全面的考量和博弈。如果说,在欧委会发布初裁结果之前,对欧多晶硅双反裁决是作为反制措施,那么现在就变成了谈判的筹码。”
 
一位多晶硅业内人士对记者透露,日前,在迟迟不见商务部对美韩欧多晶硅反倾销初裁结果公布的情况下,国内多晶硅企业通过不同渠道向有关部门建议,将对欧盟和美韩多晶硅“双反”调查分开来考虑。有关部门采纳了这一建议,认为与欧盟在多晶硅和光伏问题上应尽量通过谈判来解决。“为了配合光伏谈判,只能先暂缓发布多晶硅初裁。”
 
6月4日,欧盟初裁决定对华光伏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若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届时税率将升至47.6%。此时,还有18天,谈判的时间窗口即将关闭。
 
据了解,目前双方仍在价格这一核心问题上僵持,中欧之间价格的分歧已经从早先的每瓦0.15欧元缩小到0.05欧元。“虽然只有0.05欧元,但这就是中国光伏企业能否保本的生死线。”一位业内人士指出。
 
“价格之外的其他条款都已经拟好了,在中方代表团日前赴欧谈判之前,中国企业代表也已经在价格承诺方案文本上签字了,就等谈判前方敲定价格,就可以达成了。”上述人士告诉记者,如果不出意外,价格承诺方案会在8月6日前达成。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陷入大规模停产境地的国内多晶硅产业而言,我国对美韩多晶硅“双反”初裁的落地并不是预想中的救命稻草。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近日发布的一份研报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多晶硅产量为2.8万吨,同比下滑23.6%。目前已投产的43家多晶硅企业中,仅剩6家企业勉强维持开工,其余企业均已关闭生产线,即有86%企业已经停产,国内整个产业的产能利用率不足30%。
 
“对来自美国和韩国的多晶硅征收保证金后,进口量肯定会减少,国内多晶硅现货价格在短期内会有一定幅度的回升。”林如海介绍说,目前国内多晶硅平均价格在12万元每吨,预期下半年价格会维持在每吨15万元至16万元,国内的有效产能将恢复到11万吨,但仍有9万吨的产能是闲置的。“国内个别龙头企业状况会有所改善,但要实现盈利难度比较大,国内大面积地恢复生产这种预期也不太现实,部分小型企业将逐渐退出市场。”
 
及时雨助力中国光伏长远发展
 
在光伏产业中,80%以上为晶体硅光伏电池,多晶硅是其最基本的原料。
 
2012年7月20日,中国商务部宣布在多晶硅领域对美国、韩国进行“双反”(反倾销、反补贴)立案。同年11月1日,商务部又对欧盟产的多晶硅追加“双反”立案,并与美、韩两国的多晶硅合并调查。由此形成了涉及美国、韩国、欧盟的“多晶硅双反案”。
 
多晶硅双反立案后,业内曾多次传出初裁结果已经确定并即将公布的消息,但又纷纷“无果而终”。
 
对此次“多晶硅双反案”初裁结果,江苏中能公司副总经理吕锦标认为,因中国光伏产业正处于与欧美纠纷不断的敏感时刻,此次初裁释放出中国维护光伏产业长远健康发展的坚定决心。
 
中国光伏产业联盟秘书长王勃华介绍,自欧盟对华光伏产品进行“双反”初裁之后,中国商务部与欧盟间出现了“密集磋商”。对“多晶硅双反案”,商务部希望以“投桃报李”方式,与欧盟化解在光伏下游产品方面的贸易纠纷。“此次将欧盟与美、韩两国区别对待,一定程度上是商务部向欧盟的‘留情’之举。”
 
据了解,进入2012年下半年,美国、韩国出口到我国的多晶硅现货不断杀价,降至约16-18美元∕公斤。国际上,最顶尖的多晶硅企业,综合成本约为20美元∕公斤。
 
王勃华介绍,涉及美国、韩国、欧盟的“多晶硅双反案”自立案之日起,中国光伏产业的上下游之间就出现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结。
 
“在前期‘原材料受制于人’的困局中,光伏下游行业曾有着促进国内多晶硅行业发展的强烈愿望。然而,美国、欧盟的对华光伏‘双反’之下市场萎缩,光伏下游行业进入薄利时代,对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十分敏感。”王勃华说。
 
“欧盟对华光伏‘双反’损害的不仅是我国光伏下游行业,并向原材料端的多晶硅行业传导。在这一点上,我国多晶硅行业与光伏下游行业是休戚与共的。”中国多晶硅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鲁瑾说,“多晶硅行业一直在自身利益与下游产业利益之间寻找平衡点。”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研究员刘明礼指出,长期以来,中国虽是“光伏第一大国”,但受制于市场与原材料“两头在外”的困境,被压制在产业链国际分工的低端。
 
“一国的某个产业一旦被定位在比较低的层次上,想要翻身就十分困难,当前我国光伏产业恰在这一翻身过程中。表面看,我国光伏产业在欧美‘双反’之下,处境十分艰难,但现实却是,一方面我国多晶硅的突破,摆脱了原材料受制于人,而国内市场的大幅启动,使‘市场在外’困境也得以逐步改善。”刘明礼说,“此次‘多晶硅双反案’初裁是我国顶住光伏下游产业海外市场萎缩的压力,在眼前局部利益与长远整体利益间作出的艰难抉择。”
 
据了解,中国多晶硅企业的成本已拉开成三个档次,第一个层次是保利协鑫为代表的少数企业,达到了20美元/公斤的国际先进水平,第二个层次的一批企业,成本大约在25美元到30美元/公斤之间,第三个层次的企业,成本约为30-40美元/公斤。
 
中国有色金属协会副会长赵家生分析,保利协鑫有着世界第一的产能,大约为6.5万吨,可以满足国内约50%的市场需求。因此,能够对国内多晶硅价格的稳定起到定海神针的作用。
 
“‘多晶硅双反案’的初裁,并不是万能药,仅是全行业发展的宝贵缓冲期。企业应借此降低成本,形成与德国瓦克、韩国OCI等海外多晶硅巨头相当的竞争力才是长远之策。”王勃华说。
 
中国对美韩光伏材料反垄断征税会致价格上涨
 
对此,国内光伏龙头企业阿特斯全球市场高级总监张含冰告诉腾讯财经,中国对美韩光伏材料征收反垄断税最直接的结果会导致国内光伏材料的价格上涨。这是因为,短期内需求一定的状况下,相对具有价格优势的美韩光伏材料减少供应,国内硅材料供应商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在光伏原材料中,硅材料占比最大。因此,一般情况下,光伏材料是指太阳能硅材料。
 
对于张含冰所在的阿特斯来说,这一消息的影响不大,其司的太阳能硅材料不在进口之列。但是对于英利等签有长期的硅材料进口订单企业来说,影响是有的。
 
张含冰认为中国政府反倾销征税应属于合规中的不可抗因素,一般来说,企业双方会二次商议定价方案。但,商议的过程是漫长的。
 
与此同时,他也表示,国内硅材料的价格上涨幅度不大,且有难度。中国和欧盟就光伏倾销的谈判暂无结果。8月6日,若双方未达成协议,中国光伏产品将被收取47.6%的惩罚性关税。因此,中国光伏企业对于硅材料的需求也会相应下降。
 
业内人士分析,中国光伏产业目前并未拥有真正有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就光伏市场来说的各国产业链布局来看,美国擅长研发;中国主要承接了太阳能电池及组装环节,并且中国光伏企业需花高价进口大量核心的原材料和生产设备。例如,中国生产光伏板所需的多晶硅大多从欧盟和美国进口。但进入2012年下半年,美国、韩国出口到我国的多晶硅现货不断杀价,降至约16-18美元公斤。国际上,最顶尖的多晶硅企业,综合成本约为20美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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