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人民币跨境资金试点将启

第二批人民币跨境资金试点将启

  • 2013年05月28日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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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人民币 跨境资金试点
[导读]

自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去年12月1日推出首批跨国企业总部人民币资金集中营运试点以来,累计已为13家中外跨国企业办理了跨境资金归集业务。而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第二批试点企业目前正在筛选之中,除了首批试点的北京、上海外,广东、湖北等省也可能获得试点资格。中国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试点放开了经常项目下的集中收付汇和货物贸易项下的净额结算,下一阶段的目标是在系统上实现相关功能的升级和并在此基础上推出相关产品。有银行业内人士认为,在业内对资本项目开放争论不休之际,央行却在鸭子划水、有序推进,这正是“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 

    广东湖北有望获批试点资格 

    在中国已运营15年的美国公司穆格,近日通过摩根大通从中国的主账户跨境向穆格新加坡分公司发放了一笔人民币贷款,在经过中国央行上海总部批准后,穆格已完成了该交易。这是自去年12月1日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推出跨国企业总部人民币资金跨境放款试点政策以来,最新的一笔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 

    根据此次试点的有关规定,跨国公司经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开立境内外汇专用账户用于归集境内外成员的外汇资金,并通过限额管理的资金通道实现集团境内外资金双向互通。跨国公司还可通过境内外汇集中账户为境内成员办理经常项目集中收付及货物贸易净额结算业务。 

    中国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试点实际上是放开了经常项目下的集中收付汇和货物贸易项下的净额结算,下一阶段的目标是在系统上实现相关功能的升级并在此基础上推出相关产品。“今年该项改革试点有望进一步扩大,目前中行已经开始对第二试点企业进行摸底。”该负责人昨天表示,“第二批试点的地区可能也不会仅局限于北京和上海,目前广东和湖北也已提出了试点申请。” 

    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分“三步走” 

    据介绍,目前有13家中外资跨国企业获批参加首批试点,其中跨国公司中国区域总部可向监管机构提交公司资金池留存资金与以往跨境资金流动明细、资金合法来源凭证等资料,经审核通过并给予人民币跨境放款额度,在额度允许范围内,境内企业与境外母公司(或关联公司)签订放款协议。参加试点后,这些跨国企业跨境资本流进流出中国的程序大为简化,跨国公司多余的资金可以无需逐笔审批而汇出境外,外币也可以汇入境内使用,这样一定程度上让人民币变得部分可兑换,资本账户有一定程度的开放。 

    按照人民银行现行的有关规定,中国目前仍处于外汇管制与人民币资本项目部分可兑换阶段,使得多数跨国公司中国区与境外母公司的资金池分开运营。公司境内资金返还境外账户的通行做法,一是依赖银行内保外贷等委托贷款业务,二则通过利润分红。 

    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此前曾公开撰文指出,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应该按照“先流入后流出、先长期后短期、先直接后间接、先机构后个人”的原则逐渐推进。他建议,未来约10年大致可以分三步安排:短期(1年至3年)内,放松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直接投资管制,鼓励企业“走出去”;中期(3年至5年),放松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信贷管制,助推人民币国际化;长期(5年至10年)加强金融市场建设,先开放流入后开放流出,依次审慎开放不动产、股票及债券交易。 

    有银行业内人士认为,从跨国企业总部人民币资金集中营运试点工作上可以看出,在业内对资本项目开放争论不休之际,央行却在鸭子划水、有序推进,这正是“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

  •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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