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落后产能9月底如期淘汰

山西落后产能9月底如期淘汰

  • 2012年09月10日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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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铁合金 焦炭
[导读]
7日,省经信委传来消息,为确保完成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我省要求各市在本月底之前,确保将今年已列入各市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名单的企业落后主体设备及附属生产设备全部拆除,使其不能恢复生产。
 
据悉,我省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共涉及10个行业,其中,水泥业2310万吨,焦炭行业860万吨,炼铁55万吨,电力55.7万千瓦,印染1720万米,铁合金9万吨,电石4.7万吨,铅冶炼2.15万吨,造纸18.55万吨,铅蓄电池7万千伏安时。
 
在今年淘汰落后产能的攻坚战中,除了延续之前的主要措施外,山西省5月底前已将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了各市、县和企业,明确实施主体和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不能按期淘汰的企业或设备将坚决采取停电、停水、停运、停气、停贷及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措施。
 
此外,山西还将加强淘汰落后产能核查,要求各市10月底前,完成对所有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现场检查验收,并在市级人民政府网站及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告本市已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企业名单。淘汰落后产能将继续作为行政效能监察的内容之一,对工作不力、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市县,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对该市县项目的环评、供地、核准和审批。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被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限期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来源:山西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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