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解锰主产区各省市环保税税额标准汇总(2018年1月1日起)

电解锰主产区各省市环保税税额标准汇总(2018年1月1日起)

  • 2017年12月20日 14:05
  • 来源:中国铁合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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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环保 环保税
[导读]电解锰主产区各省市环保税税额标准汇总(2018年1月1日起)

 

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

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

宁夏

1.2元

1.4元

新疆

1.2元

1.4元

湖南

2.4元

3元

贵州

2.4元

2.8元

重庆(未通过省人大表决)

3.5元

3元

广西

1.8元

2.8元

湖北

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2.4元;

其他1.2元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五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量2.8元;其他1.4元

云南

1.2元(2018年1-12月);2.8元(2019年1月起)

1.4元(2018年1-12月);3.5元(2019年1月起)

四川

3.9元

2.8元

  • [责任编辑:liujian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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