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惠农区工信局下发《关于对惠农区采暖季错峰生产企业恢复供电的函》,惠农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形势令人堪忧。
全区大气攻坚行动以来,各地积极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企业停产整治、错峰生产等一系列措施和要求,全区空气质量同比有所改善,特别是PM10呈下降趋势。但距离国家大气十条考核目标和自治区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此前,石嘴山市对上述13家企业采取了错峰生产或停产整治,但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冲刺阶段,惠农区允许13家企业恢复供电让企业生产,无疑对惠农区大气攻坚造成不利影响。
数据显示,12月11日—17日,惠农区南大街大气自动监测站点PM10日均浓度123微克/立方米;惠农区红果子惠新街站点PM10日均浓度100微克/立方米。12月17日,在全区大部分地区保持优良天气的情况下,石嘴山市为轻度污染,PM10日均浓度为127微克/立方米。其中,惠农区南大街大气自动监测站点PM10日均浓度155微克/立方米,最高小时(12月17日17:00)浓度245微克/立方米;惠农区红果子惠新街站点PM10为122微克/立方米,最高小时(12月17日23:00)浓度267微克/立方米,首要污染物为PM2.5。
自治区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综合协调组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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