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关于钨、锡、锑等13种重要矿种矿业权

湖南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关于钨、锡、锑等13种重要矿种矿业权

  • 2014年08月06日 09:42
  • 来源:中国铁合金网

  • 0
  • 关键字:钨 锡 锑矿
[导读](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湖南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钨、锡、锑等 13 种矿种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项目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湖南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钨、锡、锑等 13 种矿种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项目

本项目采购内容:编制 12 个部、省发证(包括国家级整装勘查区)的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矿种:铝、镍、钨、锡、锑、钼、稀土、锶、金刚石、铌、钽、石棉、放射性矿产)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规格、型号、参数等)

部、省级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包括方案编制目的及依据、地质勘查开发现状、地质背景、矿业权设置方案、保障措施、编制说明等。最终提交矿业权设置方案文本、电子文档、电子报盘数据以及相关附图、附件、附表。

本次采购预算经费为: 144 万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全面实行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有关精神,提高矿业权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做好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业权设置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中 “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涉及 34 个重要矿种(不含煤炭)的矿业权设置方案,由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勘查或矿山设计单位编制,也可以委托省级矿政管理技术支撑单位进行编制 ” 的有关规定,省国土资源厅在《关于改进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 2013 〕 13 号)中明确了编制单位必备的资质条件和优选编制单位的规定,对部、省级矿业权设置方案采取集中委托编制的方式予以完成。按照上述要求,经过认真筛选,拟选定湖南省地质调查院编制我省铝、镍、钨、锡、锑、钼、稀土、锶、金刚石、铌、钽、石棉、放射性矿产共 13 种矿种矿业权设置方案。

单一来源采购说明如下:

1 、湖南省地质调查院具有甲级勘查资质,拥有雄厚的编制技术力量,为省级矿政管理技术支撑单位,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矿业权设置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要求。

2 、湖南省地质调查院主要任务是承担中央和地方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以及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为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及技术支撑服务。近年来,该院完成了湖南诸广山 - 万洋山地区锡铅锌多金属矿评价、湖南省桂东县竹园里矿区钨铋矿普查、湖南省浏阳市龙王排矿区石龙坡矿段钼钨矿详查、湖南省安化县柑子园锑矿资源储量勘查等一系列本次委托矿种的各类地勘工作,熟悉本次委托 13 种矿种在湖南省的资源储量分布情况。

3 、从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工作开展以来,湖南省地质调查院一直承担着部、省级矿业权设置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工作,熟练掌握该类方案编制的要求和相关技术流程,且在以往工作中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方案编制任务。因此,委托其继续编制部、省级矿业权设置矿业权设置方案可最大程度保证该项工作的高效性和延续性。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 湖南省地质调查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二段 898 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矿业权设置方案是在矿产资源规划的基础上,对一定区域内探矿权、采矿权空间布局的详细安排,是探矿权、采矿权新立和调整的重要依据。部、省级矿业权设置方案集中编制是为更好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1 〕 55 号)要求的重要手段和方法。部、省级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编制具有专业性、延续性和客观性的特点,采用单一来源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符合该项目的特点。湖南省地质调查院为省级矿政管理技术支撑单位,不仅熟悉全省地质情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同时在以往的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全面准确地把握方案编制的重点,也可保证方案编制的高效性和延续性。

经专家充分讨论,认为湖南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湖南省地质调查院采购 铝、镍、钨、锡、锑、钼、稀土、锶、金刚石、铌、钽、石棉、放射性矿产共 13 种矿种矿业权设置方案 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编制是符合我省实际情况并切实可行的。

论证专家:

陈 庆 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教授级高工

(六)本公告有效期从 2014 年 8月4日至 2014 年 8 月 8 日 。(公示期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孙立吉 89991380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85165243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 [责任编辑:Mango]

评论内容

请登录后评论!   登录   注册
请先登录再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