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要求,结合国家相关文件和山西省钢铁、电解铝行业实际,省发改委牵头编制完成了《山西省钢铁行业清理整顿方案》、《山西省电解铝行业清理整顿方案》,现将相关内容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4年7月11日至14日。
期间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和相关证据送至太原市东后小河12号山西省发改委工业处。
联系人:张海龙 电话:0351-3119368
附件1:拟报国家备案钢铁项目
附件2:省内拟备案钢铁项目
附件3:拟报国家申请认定在建钢铁项目
附件4:拟报国家备案电解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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