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取消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措施

甘肃取消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措施

  • 2010年06月07日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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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甘肃省发改委及兰州电监办文件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规定,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取消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措施。从6月1日起提高电炉铁合金、电石、电解烧碱、电解铝生产用电价格,具体提价标准为:电解铝生产用电电度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0.0203元(电压等级110KV);电炉铁合金、电石、电解烧碱生产用电电度电价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平均提高0.0203元(电压等级35KV)。上述分电压等级提价标准即新的甘肃电网销售电价表由省发改委另行下达。另外,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并对超能耗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
 
消息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
  •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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