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湘黔渝“锰三角”整治成果,重庆市环保局创新思路,强力推行企业主体责任,探索污染整治与环境质量改善考核新机制。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企业放松思想出现污染反弹、查封停产企业出现污染物防治空白、渣场未做防渗渗透液污染较明显、水体锰污染受雨水冲刷作用影响明显等问题,重庆市环保局敦促当地政府一是建立企业“水、气、声、渣、环境质量”“五包”责任制;二是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管理程序,监控企业整治项目安全有效地进行;三是加大区域、流域水质监测力度和监测频次,及时通过监测结果对电解锰企业整治效果进行评估,对违法排污企业发现一个,重处一个,对在整治过程中不能稳定达标的实行停产整顿;四是探索建立企业上下游断面水质监控、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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