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3年我国将停止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等煤化工项目

今后3年我国将停止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等煤化工项目

  • 2009年10月20日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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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焦炭 电石
[导读]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协调司司长陈斌10月15日说,今后3年我国将停止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甲醇等煤化工项目。对不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产业政策要求的煤化工、玻璃、水泥等项目,各级投资主管部门不予核准或备案。
  
其他两项具体措施分别为:强化准入管理,新建焦化装置必须达到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的要求;新建电石装置必须采用密闭式或内燃式电石炉,单台炉容量不得低于25000KVA;禁止新建规模不足30万吨/年、达不到合成氨能耗准入标准的合成氨装置;禁止新建规模不足100万吨/年的煤制甲醇装置。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利用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提高准入条件,实施差别电价,以及加强安全环保监管等行政手段,加快淘汰达不到准入标准、市场竞争力差的落后产能。
  
谈到现代煤化工,陈斌说,现代煤化工主要是石油替代产品,我国石油资源紧缺,2008年对外依存度高达51%,我国煤炭资源相对丰富,利用丰富的煤炭资源,发展煤基石油替代产品,对于增强石油安全保障能力十分必要。但现代煤化工项目投资高,技术复杂,对环境容量、煤炭和水资源占用大,产品竞争力受能源比价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经济风险,因此应慎重决策、稳步发展。
  
陈斌还介绍了我国目前现代煤化工的进展情况,国家核准的煤制油示范工程正处于试生产阶段,煤制烯烃、二甲醚、甲烷气等示范工程尚处于建设或前期工作阶段,当前主要任务是做好上述项目的示范工作,在示范项目取得成功之前,不宜大规模建设现代煤化工装置。为制止现代煤化工盲目发展,《若干意见》提出今后三年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煤化工试点项目。示范项目取得成功后,将统筹煤炭资源供给、生态环境保护、产品市场需求,稳步推进现代煤化工行业的发展。
  •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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