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夏经信委消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2月9日全区工业经济发展座谈会和6月20日全区工业经济形势分析会精神,尽快出台实施工业经济保增长各项措施,6月20日、24日,自治区经信委主要领导召集有关处室负责人会议,就保增长政策文件、督查方案起草、有关调研核实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此次保增长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二、切实保证煤炭质量。要求神华宁煤严把煤炭质量关,各电厂加大对优质煤的使用,切实有效降低二氧化硫的排放,对使用劣质煤造成污染物超标的发电企业严格查处。
三、鼓励和支持企业扩大销售。政府采购或投资的物品和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区内产品,其他项目由自治区财政按照销售金额的3%分类补贴财政补贴资金共计1.6亿元,给予铝、钢材向区外销售的企业销售额1%的奖励。
四、加大中小企业融资补贴。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支持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业务。对首次参加集合票据发行的吴忠仪表、宁夏机械研究院、大河数控机床发行费每年补贴100万元,连补三年。
五、进一步优化信贷环境。降低贷款门槛,落实扶持政策,制定督察方案,组成检查组,对贷款利率上升幅度过大的银行进行通报,敦促限期整改。
六、加大年度考核奖励力度。自治区财政安排5000万元资金,对年终工业增加值绝对量和增速完成好的市、县(区)和企业给予奖励。
七、继续贯彻落实今年2月份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经济发展座谈会精神,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工业七条”),特别是引导各市切实利用好财政下拨的13亿元周转金,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上的困难。
通过切实落实以上工业保增长政策措施,促进工业经济扭转下滑局面,走上稳定增长轨道。(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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