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资源税改革将于11月1日正式实行。不过,有媒体从相关渠道获悉,由于减征政策的存在,资源税实际征收税率将低于设定的5%,甚至打6折按照3%的税率征收。分析认为,尽管减征是为避免改革初期给企业和整体经济带来过大压力,但是由于弹性较大且无统一标准,因此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严重冲淡资源税改革本身所要达到的意义。对此,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称,资源税属于地方税种,地方政府对资源税的征收细节拥有发言权,因此到底对一个企业按照多少税率征收资源税,可能变为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博弈。林伯强表示,在具体减征过程中,由于地方政府机关对企业开采的专业技术标准并不能全面掌握,很难对油田做出准确判断,因而在综合减征率的确定过程中很难对减征额度做出准确判断,由此,减征可能没有准确标准,给资源税带来了操作空间,这种操作方式存在一定弊端。因为减征额度因地而异,因此到底能减少多少收益还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而定。但很明显,减征后企业承担的税负就没有此前预计的高。虽然减征措施的出台让资源税实际征收税率偏低,但专家普遍预计,低税率不会成为常态,此后资源税税率将逐渐走高。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分析表示,现在设定的资源税税率是为平衡各方利益,太高会给企业和整个经济形势带来过大影响,太低则不能体现资源税改革价值,未来,随着从价计征的逐渐推广,税率会有所变动。林伯强同样认为,预计未来资源税改革第一步是把煤炭和稀土纳入从价计征范围,第二步是提高资源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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