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加快出台淘汰落后产能指导性意见

工信部加快出台淘汰落后产能指导性意见

  • 2009年07月28日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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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淘汰落后产能 钢铁 铁矿石
[导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总体要求,保持钢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7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大型钢铁企业及咨询机构高层座谈会。会上,工信部副部长苗圩表示,将加快出台关于钢铁工业淘汰落后以及兼并重组的指导性意见,以切实推进这两项工作的进行。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会长、武钢总经理邓崎琳,钢协常务副会长罗冰生,以及来自宝钢、鞍钢、首钢、河北钢铁集团、华菱、攀钢、沙钢、国丰等钢铁企业和有关钢铁咨询机构的主要领导出席了会议。

会上,钢铁企业代表认为,上半年我国钢铁产量逐月上升,大多数企业经营状况依旧困难,淘汰落后和兼并重组等工作推进缓慢,铁矿石进口秩序混乱,困扰我国钢铁行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未得到有效解决。如何让《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得到有效落实,成为代表们讨论的焦点问题。

对此,苗圩对下阶段的工作提出了5点要求: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好《规划》;二是抓住机遇,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三是鼓励通过兼并重组,提高企业竞争力;四是进一步规范铁矿石进口秩序;五是严格控制产量过快增长。

为深入贯彻落实《规划》内容,切实进行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工信部决定提前出台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完善企业联合重组的指导性意见。

此外,苗圩表示,淘汰落后产能将以环保指标作为主要参考标准。由于环保指标社会关注度高,有利于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最终切实达到淘汰落后的目的。

针对铁矿石进口秩序混乱的问题,邓崎琳指出,应控制铁矿石进口商数量,明确进口铁矿石流向。工信部表示,将会同商务部进一步加强进口铁矿石管理,对进口铁矿石流向进行严格监管,对违规企业将取消其进口资质并减少贸易商数量。罗冰生则表示,应彻底取消现货矿贸易。(中国冶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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