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指导意见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3〕47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钢铁焦化水泥电解铝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3〕40号)精神,进一步做好重点行业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工作,山西省经信委近日印发了《化解钢铁焦化水泥电解铝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实施方案》(晋经信产业字〔2013〕63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山西省经信委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建设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改试验区为统领,坚持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把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按照坚决遏制增量和调整优化存量相结合的思路,明确“企业、市场、政府”三者定位,重点从“消化、转移、整合、淘汰”四方面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工业经济平稳发展。
《实施方案》指出,山西省经信委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增强内在发展动力;坚持发挥市场决定作用,优化外在发展环境。坚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创新综合管理机制。
《实施方案》明确,通过5年努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是产能规模基本合理。钢铁、焦化、水泥、电解铝行业产能总量与环境承载力、市场需求、资源保障相适应,产业布局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产能利用率达到80%以上。二是发展质量明显改善。兼并重组取得实质性进展,产能结构进一步优化;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经济效益明显好转,盈利水平回归合理,行业负债保持可控,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三是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产能预警体系和监督机制基本建立。
《实施方案》按照山西省经信委工作职责,确定了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5项主要任务,并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有关责任处室:一是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妥善处理违规产能。二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引导过剩产能退出。三是调整优化组织结构,增强管理创新能力。四是引导产业有序转移,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五是扩大市场有效需求,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实施方案》还从落实目标责任、严格行业管理、推动产业升级、跟踪监管项目、强化检查考核、加强信息公开等6个方面,提出了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推进措施。
《实施方案》要求,各市经信委要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推进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上下衔接,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注重加强与发展改革、环保、国土、财政、人社、质量、监察、金融等部门及行业协会的沟通配合,做好政策衔接和信息共享,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来源:山西经信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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