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报道称,预计于本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最有希望获得重大突破的是公共产品价格改革,资源税、消费税以及“营改增”的扩围将同步进行。还有报道称,财政部财科所完成的一份研究报告为资源税改革制定了时间表。报告建议,煤炭资源税的从价计征改革于2014年上半年内实施;到2015年末,资源税的从价计征改革扩展至其他矿产资源。
煤炭资源税改革这几年就像一只早晚要落地的靴子,每每预感到“咚”的一声终于要到来了时,煤炭企业便不由得担心自身的税费负担是否会进一步加重。
“煤炭资源税改革的事,中央层面已经敲定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做了明确规定。但它有一个前提条件,这次的资源税改革和清理不合理税费同步进行。对于煤炭行业收费的集中清理整顿,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今年年底最起码要给国务院一个报告。完了才启动资源税改革。”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姜智敏12月6日在该协会举办的新闻通报上说。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目前了解的情况,煤炭资源税改成从价计征后,征收比率是2%至10%。具体征收比率是多少,由地方政府决定。“具体怎样,应该是跟各地的清费进度总体相吻合的。据财政部同志讲,总体上是在不增加煤炭企业税费负担的基础上来推动。”姜智敏说。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对此做了一个简单测算,按当前秦皇岛港5500大卡动力煤每吨600元计算,减去从大同到秦皇岛的运费每吨130元,大同当地5500大卡动力煤价格为每吨470元。“山西省煤炭资源税改革后,如果按10%征收,每吨47元,如果按5%征收,每吨23.5元。同时把该省的可持续发展基金和其他一些收费清理掉,总体对煤炭企业的影响不会太大。”姜智敏说,有的省没有可持续发展基金,没有生态环境补偿基金等,煤炭资源税改革后,也有可能出现多征收的税收和清理的费用不均衡的问题。
也就是说,资源税改革后煤炭企业的税费负担是否会进一步加重,关键不在于征收比率是多少,而在于此次清理整顿涉煤收费基金,企业所在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能清理掉多少费用,这个数是大于还是小于改革后多征收的税。
多年来,煤炭行业清费难,难于上青天。2011年,国家发改委提出过清理煤炭行业不合理税费。2012年12月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强调,“进一步清理不合理收费,清理取消由省级以下地方政府设定的价格调节基金”。尽管今年很多煤炭企业在经营上遇到很大困难,减负的呼声高涨,尽管有关部门花费了很大的力气,但受种种因素影响,政策执行难度很大,很多地方政府依然重抓煤炭税费征收,清理效果不明显。
客观地说,此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对于清理涉煤不合理收费,把握的时机较好。以推动资源税由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的改革为契机,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清理煤炭不合理收费的积极性;先清费后立税的原则,也有利于清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明确的时间表下,执行效果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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