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煤合同再现“定量不定价”

电煤合同再现“定量不定价”

  • 2011年12月29日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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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电煤 煤炭 电价
[导读]

据媒体报道,虽然发改委针对煤炭市场出台了严厉的限价政策,但是煤炭企业仍然坚持以往的“定量不定价”。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举主要是因为煤炭企业出于自身经济效益的考虑,对国家放松煤价管制仍有很大的期望,这也增加了限价政策执行的难度。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重点电煤合同仍是定量不定价,很显然,煤炭企业对于价格的上涨仍有一定的预期”。他认为,550/吨的重点合同煤价格比800/吨的市场价低很多,由于我国的煤炭需求量依然很大,而部分能源大省倾向于采取限制产量的措施,预期市场煤价仍存在上涨的动力。

不仅在全国煤炭汇总会上,在地方一些省份,煤炭企业也同样坚持定量不定价。1220日,在山西2012年铁路重点煤炭供需衔接会上,山西部分煤炭企业明确表示,本次签订的合同中不写具体价格,只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发电用煤价格调控的通知》的精神,在具体执行方面,仍由双方每月签订补充协议。中投顾问煤炭行业研究员邱希哲称,对煤炭企业来说,定量定价意味着合同调整空间不复存在。从目前的形势来看,如果定价,其价格一定低于市场价格。但若不确定价格,在真正交易时煤价将会出现一定浮动,其实际成交价格可能会高于目前确定的价格。而火电企业在谈判中处于弱势,基本上也只能接受定量不定价的协议。

这也就意味着,发改委1215日制定的限价令恐遭遇打折,实际执行效果不会如预想般好。如果煤价依然上涨,那么电价就必然存在继续上涨的可能性。

  •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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