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用电陕西涨幅或达每度三分

非居民用电陕西涨幅或达每度三分

  • 2009年11月20日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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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电价
[导读]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日宣布,自本月20日起全国非居民销售电价每度(即千瓦时,下同)平均提高2.8分钱,暂不调整居民电价。
据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介绍,各地区、各行业此次电价调整的标准有所差异。对发电企业销售给电网企业的上网电价做了有升有降的调整,陕西、山西、甘肃等十大产煤省、市(地区)将上调上网电价,价格浮动在每度上调0.2~1.5分钱;浙江等7个省区市适当下调。同时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的附加标准,并适当调整部分地区加硫电价的加价标准。曹长庆说,这次电价调整对制造业和加工业成本影响非常小,不会导致通货膨胀。
  
据了解,从发电到终端用户,一般程序为:发电企业将电卖给电网公司,电网公司再将电卖给企业。据省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介绍,相关部门正在对我省非居民电价进行调研,目前的情况是:我省非居民电价上调幅度会超过2.8分/度,有可能超过3分/度。
  
陕西电力调度中心数据显示,10月份陕西电网售电量完成46亿度,今年前10个月售电量累计完成466.81亿度,我省年售电量为500多亿度,按照1分/度估算,本次电价上调将给我省电网公司带来每年5亿元的效益增长。(华商报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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