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成效突出 国家奖励我省资金11.4亿元

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成效突出 国家奖励我省资金11.4亿元

  • 2008年12月05日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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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河南 落后产能
[导读]
 
12月4日,省发改委传来好消息,2008年,由于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卓有成效,中央财政为此奖励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资金113981万元,占中央财政下拨资金总量的19%,居全国第一。
 
  据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河南省综合运用产业政策、环境政策、土地政策、电价调控等手段,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果。2008年,河南省经国家确认的已淘汰产能有:电力235.05万千瓦,企业38家;炼铁166万吨,企业7家;炼钢152万吨,企业3家;电解铝8万吨,企业2家;铁合金5.06万吨,企业9家;电石6万吨,企业4家;焦炭80万吨,企业3家;水泥1803.6万吨,企业77家;玻璃400万重量箱,企业4家;造纸69.68万吨,企业35家;酒精7万吨,企业5家;味精6万吨,企业2家。
 
按照财政部《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这些奖励资金将专项用于淘汰企业安置职工、转产、化解债务和政府强制淘汰等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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