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发出通知 要求继续强化污染减排

山西省政府发出通知 要求继续强化污染减排

  • 2008年11月24日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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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121,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局获悉,为确保完成今年和"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省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强化污染减排工作。对于完不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地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将会被问责。《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全省所有工业企业必须完善环保设施,实现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对于治理进度缓慢的企业,各市须下达警示通知;对已逾期仍未达标的企业,下达停产治理决定。年底前,如果相关企业还没有完成治理任务、没有实现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省政府将对其实行"零点关停"。
 
    同时,省政府还对焦炉煤气脱硫工程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今年10月底前没有完成焦炉煤气脱硫的焦炭生产企业,一律停止生产。已建成的焦炉煤气脱硫设施,要在环保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安装污染物连续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方面,省政府要求各市必须加快速度,保证已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处理水量达到设计能力的60%以上,进出口水量和水质在线监测仪器齐全。
 
    此外,为确保减排工程有效运行,省政府将对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在环保部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中被扣减削量的企业,依法给予高限处罚并责令停产,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本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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