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山西省国税局了解到,提高矿产品增值税进项抵扣比例的新税收政策全年可为山西省焦炭、电力、钢铁三个行业减税65亿元左右。
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将金属矿和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率从13%恢复到17%。据山西省国税局副局长王学农介绍,这项政策的执行将为山西省焦炭、电力、钢铁等主要用煤和用矿产品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据初步测算,全年可为焦炭、电力、钢铁三个行业减税65亿元左右,其中焦炭行业43.75亿元、电力行业10.93亿元、钢铁行业10.83亿元。(来源:国际煤炭网)
中国铁合金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擅自拷贝或转载,否则视为侵权,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特此郑重声明!
- [责任编辑:editor]
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