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8年第144号——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09年)》,自2009年1月1日起,包括钨酸[2825901100],三氧化钨[2825901200],仲钨酸铵[2841801000],钨酸钠[2841802000]在内的钨品进出口,不再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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