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获批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

青岛获批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

  • 2014年02月12日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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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电子商务 跨境贸易 青岛
[导读]

日前,海关总署批复同意青岛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工作,青岛市成为山东省首个试点城市。   

据了解,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是进出口转方式、调结构的需要,对于拓展海外营销网络、实现外贸转型升级,乃至促进智慧城市建设都有重要意义。   

青岛市是山东唯一、全国首批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信息化水平和电子商务发展基础良好,同时青岛港是全国进出口货运量位居前列的重要港口,具有对日韩跨境电子商务的区位优势。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工作由海关总署牵头负责,目前海关总署已提出一般出口、特殊区域出口等4种新型海关通关监管模式,全国统一版本的出口通关系统也即将投入使用。为推进青岛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青岛海关对山东省相关行业发展开展调研,支持青岛市申请试点,同时积极研究海关相应的监管模式和通关业务流程,便利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跨境业务。   

据统计,2013年青岛海关共监管进出境邮递物品78.7万件,同比增长119.7%,进出境快件477.6万件,同比增长18.9%。随着跨境电子商务模式的实施,更多的“触网”企业将从中受益,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外贸竞争力将明显提升。 

  •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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