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加大能耗双控,对部分用能企业实施限产、停产等调控措施!涉及40余家镁厂

榆林市加大能耗双控,对部分用能企业实施限产、停产等调控措施!涉及40余家镁厂

  • 2021年09月18日 08:30
  • 来源:中国铁合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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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榆林市,能耗双控,用能企业,限产,停产,镁厂
[导读]2021年全市能耗总量控制在3937万吨标准煤以内。

中国铁合金网讯:

9月13日,陕西省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确保完成2021年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自9月起对部分用能企业实施限产、停产等调控措施。能耗双控措施力度之大引发市场高度关注,在诸多市场掀起轩然大波。
 
《通知》说,“为有效遏制我市能源消费量急剧上升趋势,确保完成全市年 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双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确保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措施的函》《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确保完成“十四五” 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对部分重点用能企业实施限产、停产等调控措施。”
 
部分内容摘发如下:
 
—、目标任务
 
2021年全市能耗总量控制在3937万吨标准煤以内。其中,三季度能源消费量控制在3558.4万吨标准煤以内,9月份能源消费量控制在140万吨标准煤以内(榆阳区控制在23.30万吨标 准煤以内;横山区控制在18. 83万吨标准煤以内;神木市控制在 54.79万吨标准煤以内;府谷县控制在37.77万吨标准煤以内;靖边县控制在3. 72万吨标准煤以内),确保三季度单位GDP能 耗下降2%。第四季度,要完成年度单耗降低3. 2%的目标任务,毎月规上工业能源消费要控制在300万吨标煤左右。
 
二、调控原则
 
按照“依法依规、手续齐备、能效先进、新增可控”的原则 进行分类处置。根据各县市区当月规上工业能耗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企业当月能源消费量,动态调整下月用能指标。
 
三、调控范围
 
全市重点用能企业。
 
四、调控时间
 
2021 年 9 月一2021 年 12 月。
 
五、主要调控措施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新建成“两高”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2.本年度新建已投产的“两高”项目,在上月产量基础上限产60%。
 
3.对整改类的“两高”企业,能效水平未达到先进值或未落实节能措施的,立即停产整改,节能措施实施完毕且经验收通过后方可复产。
 
4.对洗选煤企业,按照洗选煤行业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用能,杜绝错报、瞒报。
 
5.其他“两高”企业实施降低生产线运行负荷、停运矿热炉限产等措施,确保9月份限产50%;
 
6.各重点用能单位要在市级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按日上传报表(包括停产企业),对连续3天未上传的,由县市区政府予以停产整改。9月底前,未实现自动采集的重点用能单位停产整改。
 
《通知》还部署了建立调控机制的工作要求,包括强化预警指导,建立能耗双控预警机制;强化问题导向,建立通报批评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建立约谈问责机制;强化应急管理,建立应急调控机制。
 
《通知》还明确了各部门的任务分工,要求强化考核问责。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领导,负责全市能耗双控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日常调度,成立由发改、工信、能源和供电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能耗双控应急调控工作专班,建立并定期召开能耗双控联席会议,明确责任部门和任务分工,加大预警督查,压实责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落实调控措施,及时掌握调控措施落实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或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是能耗双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未按要求调控能耗的企业,下达停产通知;企业未按要求履行停产要求的,实施断电停水停发煤票等措施,确保企业按期停产。
 
《通知》要求各调控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年度能耗双控调控任务,算清任务时间账,合理制定生产计划,逐日分析研判用能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实现均衡生产。同时制定停产预案,妥善安置职工,防范风险。
 
《通知》还同时发布了三个附件,包括“2021年各县市区9月能耗双控任务压减表”、“重点县市区9月份调控企业表”、“洗煤行业能耗控制指标”。根据任务压减表,全市8月能耗消费量 394.8万吨标煤,而9月能耗控制量为140万吨标煤。其中,神木县的能耗要从8月份的154.5万吨标煤降到9月份的54.9万吨标煤;府谷县的能耗要从8月份的106.5万吨标煤降到9月份的37.7.万吨标煤,降幅达64.6%。据悉,总共有213家工业企业被列在调控名单上。

 

  • [责任编辑:kangming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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