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为继续加大铬渣污染整治工作力度,近日,自治区环保厅下发《关于对铬渣产生单位新疆沈宏集团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的通知》,强化新疆唯一的铬盐生产企业环境监管,确保新疆当年产生铬渣当年处置完毕。
据了解,铬渣是在生产金属铬和铬盐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渣,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有一定危害,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新疆唯一的铬盐生产企业。1月,环保部对该集团历史遗留铬渣治理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核查,通过实地查看遗留铬渣无害化处置现场和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核查组对该企业历史遗留铬渣无害化处置工作表示了肯定。
今年,新疆将铬渣产生单位纳入重点污染源,进一步完善该集团的环境监管档案,强化监管,督促该集团对铬渣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如实记录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新产生铬渣原则上应当在当月内无害化处理完毕,因综合利用等特殊原因堆存期最多不得超过3个月;工艺返渣的贮存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平均每月产品产量的2倍至3倍;铬渣贮存场所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同时,强化现场检查,每月现场检查1次;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每季度对新疆沈宏集团开展1次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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