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为保护资源和环境,配合国家产业政策,进一步加强稀有金属出口管理,规范出口经营秩序,根据《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经营管理暂行办法》、《钨品、锑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白银出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商务部于2012年10月31日公布2012年第77号公告《2013年钨、锑、白银国营贸易出口企业,钨、锑出口供货企业资格标准及申报程序》 。
在文件中,商务部对从钨、锑、白银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格标准作了具体规定,并对相关的申报程序做了说明,相关企业需要报送规定的材料到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于2012年11月25日前将符合年审标准的企业名单及初审意见报送商务部,同时抄送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钨业协会,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钨业协会对申请钨、锑出口供货资格企业的条件进行复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于2012年12月1日前报送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商务部做最终审定,在商务部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计算公式进行配额分配,一并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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