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在“十一五”节能减排的大背景下,钢铁业接连面临淘汰过剩产能的考验。今年5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曾向全国各省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和各大型钢铁企业下发了《关于遏制钢铁行业产量过快增长的紧急通报》,提出对不顾市场需求盲目扩大生产的钢铁企业,要商请商业银行减少或停止贷款。
7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大连召开的全国钢铁工业座谈会上公布了《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以下简称《条件》)。
《条件》对钢铁企业在环境保护、能耗、生产规模等方面做了进一步规定,以推进对钢铁行业的规范管理。
《条件》对业内争议最大的生产规模问题进行了界定,如要求2005年7月以前所建高炉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转炉、电炉公称容量30吨以上,要求2009年普钢企业粗钢产量100万吨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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