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 2019年03月19日 16:22
  • 来源:中国铁合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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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中国铁合金网讯】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周志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3,2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财务总监王锦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16,0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副总经理吴方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2,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周志斌先生、王锦蓉女士、吴方敏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减持股份),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合计将减持不超过235,388股的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的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董事兼副总经理周志斌先生、财务总监王锦蓉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吴方敏先生(时任监事)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如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周志斌先生、王锦蓉女士、吴方敏先生特别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3日

(转自网络)

  • [责任编辑: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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