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海关落实总署措施促外贸稳增长

鄂尔多斯海关落实总署措施促外贸稳增长

  • 2012年10月16日 14:23
  • 来源:

  • 0
  • 关键字:鄂尔多斯海关 外贸
[导读]
为有效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鄂尔多斯海关积极研究部署,把海关总署近日出台的16项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措施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布到位、落实到位,全力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鄂尔多斯海关负责人介绍, 在“取消五项收费”方面,从10月1日起,一律停止收取进出口货物进口付汇、出口收汇、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打印费、报关单条码费及海关监管手续费等3项费用。 此外,还有十余项具体措施有利于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如,扩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的适用范围,把原来仅适用于A类以上企业的范围扩大到一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资信良好的B类生产型出口企业;调整企业分类标准,将AA类企业评定标准从年出口值3000万美元(中西部1000万美元)下调为50万美元;将此前已下调AA类、A类企业类别的,经申请恢复企业原分类类别;对A类生产型企业适用较低查验率、实施更加便捷的通关待遇等。(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 [责任编辑:editor]

评论内容

请登录后评论!   登录   注册
请先登录再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