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日资股东减持至10%以下 为稀土整合铺路

厦门钨业日资股东减持至10%以下 为稀土整合铺路

  • 2012年09月18日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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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厦门钨业一则短短的公告,或许透露其“牵头组建福建稀土集团”这一重大产业整合的最新进展。
 
9月15,厦门钨业公告,董事会表决通过《关于申请注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议案》。公告表示,鉴于外资持股比例已低于10%,同意公司根据政府有关规定申请注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其实,早在1997年厦门钨业整体改制设立时,其发起人中就包括两家日本企业和一家韩国企业。后经商务部批准,公司获得外资比例小于25%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身份,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而截至今年一季度,厦门钨业上述外资股东中,还有两家日企留守,分别是持6413.27万股占9.4%的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及持422.76万股占0.62%的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两者合计持股比例为10.02%。
 
然而,厦门钨业今年半年报显示,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减持23万股至6390万股,持股比例为9.37%。由此,其与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合计持股比例降为9.99%,恰好低于10%。使得公司得以“洗脱”外商投资企业的身份。
 
注销外资身份对厦门钨业意味着什么?又为何现在注销?
 
记者查阅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及2011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发现:禁止外商投资的采矿业,包括钨、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稀土勘查、开采、选矿;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
 
而事实上,钨冶炼产品自始至终一直是厦门钨业的主业。目前,厦门钨业已经发展为集钨、钼、稀土三大金属系列,各自拥有从矿山、冶炼到深加工的完整产业链。为何此前公司未急于摆脱外资身份,或许是因为按2004年版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钨、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等项目,为限制类项目,而2007年修订后,才将此类项目增入禁止目录之中。
 
由此,按目前政策口径,若厦门钨业要整合新的稀有资源,必须清除外资身份的障碍。公司近期的公告透露了这方面的动向。
 
8月8日,厦门钨业公告称,收到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发布的《福建省加强稀土资源保护科学开发稀土资源行动方案(2012—2015年)》。
 
该公告透露,福建省政府决定用两年时间,建立起规范有序的稀土资源开发秩序,遏制全省稀土非法盗采行为,培育1个产值超过200亿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稀土龙头企业。福建省政府明确,以厦门钨业为主体,通过资产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2012年底前形成大企业引领稀土产业发展格局。厦门钨业大股东福建冶金控股拟将其持有的33.6%厦钨股权全部无偿划转给福建稀有稀土集团,由福建稀有稀土集团行使对厦门钨业的出资人职责,并集中资源支持以上市公司为平台大力发展稀土产业。
 
此番,厦门钨业成功排除外资身份的障碍,为实现这一稀土战略,跨出了重要一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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