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拟批准阳江宏旺年产70万吨高品质不锈钢冷轧板加工项目环评报告

环保局拟批准阳江宏旺年产70万吨高品质不锈钢冷轧板加工项目环评报告

  • 2018年11月15日 14:15
  • 来源:中国铁合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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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环保局,阳江宏旺,不锈钢冷轧板,环评
[导读]环保局拟批准阳江宏旺年产70万吨高品质不锈钢冷轧板加工项目环评报告

【中国铁合金网讯】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江宏旺年产70万吨高品质不锈钢冷轧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市区西平路80号阳江市环境保护局,邮编:529500

联系电话:(0662)3315934

传    真:(0662)33115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江宏旺年产70万吨高品质不锈钢冷轧板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阳江宏旺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港工业园

环评机构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阳江宏旺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51826.2万元,在广东省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港工业园新建的70万吨不锈钢冷轧板加工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53627.44m2(380.43亩),将分期进行建设。

其中第一期建设冷轧退火酸洗车间和备用车间年产70万吨不锈钢冷轧板带,占地面积为276.485亩(184323.33m2);二期建设深加工车间年产30万吨不锈钢制品,主要产品为不锈钢磨砂板、不锈钢镜面抛光板等,占地面积为103.945亩(69304.44m2)。最终形成年产70万吨冷轧不锈钢板带及精加工产品的生产能力,其中70万吨冷轧不锈钢板带含30万吨不锈钢磨砂、8K、彩钛板等精加工产品。

项目年操作时间330天/年,三班24小时工作制,年工作7920小时。设员工350人,其中管理技术人员50人,生产辅助人员300人。

项目工程总投资为151826.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00.00万元。

阳江宏旺厂区东侧、北侧、南侧现状均为空地,均为园区规划工业用地;西侧为广青、世纪青山、翌川等三座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与最近的敏感点那达村相距约2800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和周边环境或淹没市政设施;在施工场地建设临时蓄水池,将开挖基础产生的地下排水收集储存,并回用于施工场地裸地和土方的洒水降尘。对于施工机械和车辆的冲洗水,应排入隔油池和污水临时沉砂池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地中,如需外排,应处理后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方可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严禁将施工废水排入周边地表水体。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进一步处理。

(二)施工期,作业场地采用围栏屏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施工场地车辆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配套清洗水沉淀,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运送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或泄漏;对区内的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来往于各施工场地的卡车上的多尘物料均应用帆布覆盖;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应限制施工区内运输车辆的速度。施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三)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避免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加强声源噪声控制,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一切动力机械设备都应适时维修,特别对因松动部件的震动或降低噪声部件的损坏而产生很强噪声的设备,更应经常检查维护根据实际需要可在局部施工区建立临时性声障,施工期间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生活垃圾要及时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置。对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综合利用,不可回收部分要划定专门的地点临时储存,然后运至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五)营运期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有含铬废水、含油废水和含酸废水。含铬废水经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港口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混酸废水、酸洗清洗废水和抛光含酸清洗废水等含酸废水经酸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浊水循环系统,含油废水经含油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后,与净循环废水、软化系统冲洗水等清洗废水经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排入至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港口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GB13456-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与《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较严者。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港口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的污水设计处理量为1万t/d,为减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的污水容量负荷,项目生产废水重金属污染物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26-2001)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GB13456-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的较严者的50%,实现重金属排放浓度减半。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港口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按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较严者执行。

(六)营运期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为:轧制油雾废气、退火炉燃烧废气、退火后风冷段冷却产生的冷却含尘废气、中性盐电解产生的含铬酸雾废气、硫酸酸洗产生的硫酸雾废气、混酸酸洗产生的混酸酸雾废气、磨砂产生的油雾、抛光产生的硝酸雾、无指纹线产生的有机废气、厨房油烟废气;无组织废气为:轧制未捕集完全的油雾,中性盐电解和硫酸酸洗工序未捕集完全的铬酸雾和硫酸雾,混酸酸洗工序工序未捕集完全的硝酸雾和氢氟酸酸,平整机未收集的粉尘,废酸再生系统和新酸站储罐呼吸排气等。

(七)营运期项目主要噪声源有直轧退火酸洗机组、退火炉纵剪机组、分卷机组、磨砂机组、抛光机组等。项目将根据设备情况分别采用以下降噪措施:(1)优先采用低噪音设备;(2)机座铺设防震、吸音材料,以减少噪声、震动;(3)机泵安装基础采取减振措施,安装衬套和保护套,出口管线加装避震喉;(4)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在中午和晚上休息时间进行高噪声源强的作业;按时保养及维修设备,避免机械超负荷运转。同时,针对厂区运输车辆所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限制超载、定期保养车辆、卸料放缓速度,避免货物击地、厂区禁按喇叭等措施以降低交通噪声;设备平面布置上,尽量使高噪设备远离厂界,并在厂区设置绿化带,降低噪声设备对厂界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八)营运期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不锈钢、废耐火材料、综合污泥、生活污泥、氧化铁皮渣等。由厂内叉车运送至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暂存,废不锈钢、氧化铁皮渣拟外送至广青炼钢厂综合利用,废耐火材料可由耐火材料制造商回收,综合污泥拟外送至水泥厂综合利用,生活污水污泥定期清掏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营运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轧制油、废树脂、金属表面处理污泥、含油污泥、废活性炭等。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金属表面处理污泥可作为广青公司生产的原料,具有处理消化本项目危废污泥的能力,为了贯彻循环经济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理念以及就近原则,若广青炼钢厂取得处理金属表面处理污泥的危险废物资质或获得阳江高新区环保局的许可处理证明,则项目危废污泥优先交由广青回收,作为原料生产。项目须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生活垃圾必须定点堆放,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暂存场所,并每日由当地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对垃圾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影响工厂周围环境。

(九)营运期应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项目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管;严格按照竣工验收的内容对工程项目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项目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监督和管理制度,并加强日常管理和设施维护,加强人员培训,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对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进行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责任编辑: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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