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发布实施
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年~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土资源部和甘肃省政府同意发布实施。《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展望到2025年。
《规划》明确,到2020年,在基础性地质调查及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方面,加强区域地质调查和矿产地质调查,开展城市及生态地质调查、水工环地质调查,建成脆弱生态区地质环境评价监测体系;在重点成矿区带、重要成矿远景区和整装勘查区科学部署矿产远景调查项目,为后续矿产勘查工作圈定靶区。在矿产资源勘查方面,突出大宗矿产、战略性新兴产业矿产,发现一批国家和本省急需的矿产资源,增加资源储量,保证社会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围绕重要成矿带、整装勘查区、重要矿集区、大型矿床外围,综合物化探异常,进一步加强勘查工作,力争新发现和评价15处以上大中型矿产地。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面,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改善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全省非油气矿产开采矿石总量预期达到1.5亿吨,矿业总产值力争突破1000亿元(含油气);严格控制小型矿山数量,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5%以上;推进资源规模开发和产业集聚发展,重点建设6个资源产业基地;提升矿产资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强13个国家规划矿区、22个重点矿区的开发与保护;建立矿产资源保护与储备机制,强化1个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3个矿产资源储备区的资源保护与储备。
《规划》确定,在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方面,加快推进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低品位、共伴生、难选冶资源及尾矿、固体废弃物资源为重点,建设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重大工程,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到90%以上,建成280座绿色矿山,绿色矿山比例力争达到8%以上。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面,加强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有效使用的监督管理,落实边开采、边保护、边复垦的要求,使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治理、损毁土地得到全面复垦,到2020年,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7200公顷,治理率达到40%;历史遗留矿区土地复垦面积5800公顷。在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方面,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清晰界定矿产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进一步推进矿业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严格限制和规范非竞争性出让行为;按照建立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的要求,改革矿业权出让制度,规范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行为;到2025年,继续加强基础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主要矿产资源储量有所增加;建成覆盖全省重要矿山的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网,重点治理区矿山地质环境基本得到整治;矿产资源管理与矿业权市场监管制度更趋完善。
《规划》显示,上一轮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年~2015年)实施以来,找矿成果丰硕。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探明大型矿床140个、中型240个、小型1128个,共发现矿产地1508处,其中能源矿产地244处、金属矿产地958处、非金属矿产地306处。截至2015年底,全省已发现各类矿产119种,其中已查明资源储量的为77种,占全省已发现矿种的65%。列入《甘肃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固体矿产98种(含亚矿种)。查明资源储量名列全国第一位的矿产有镍、钴、铂、钯、锇、铱、铑、硒、铸型用粘土、凹凸棒石粘土。此外,金、钌、碲、铬、锌、钨、稀土等金属矿产及普通萤石、钾盐等非金属矿产查明资源储量位居全国前五位。资源储量分布高度集中,89%的石油集中在长庆油田,83%的煤集中在陇东地区,90%的铁矿石集中在张掖、酒泉、甘南3个市州,99%的镍、铂族以及74%的铜、92%的钴集中在金昌市,91%的铅锌、锑集中在陇南市,99%的钨集中在张掖、酒泉2个市,金在陇南、甘南2个市州的资源储量占全省总储量的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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