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河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炭行业去产能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确保河南省今明两年完成压减煤炭产能3866万吨的任务。
按照河南省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今明两年,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压减产能1902万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压减产能643万吨,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压减产能799万吨,河南省煤层气公司压减产能153万吨,神火集团压减产能210万吨,其他地方煤炭企业压减产能159万吨。
《通知》指出,河南省对核定生产能力在3万吨/年及以下煤矿,核定生产能力在9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等13类落后小煤矿,要做到应去尽去,不享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对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重叠的煤矿,尽快制定具体处置方案和工作措施,引导有序退出;矿业权后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的,要做到应退尽退,目前仍未退出的,全部纳入2017年去产能范围,并不再给予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
《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细化去产能涉及的国有资产处置、原有土地再利用、剩余矿产资源处置、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采矿许可证等证照注销工作。凡是落实去产能要求不规范、不到位的企业和市县,要视情形给予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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