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工业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甘肃省将对现有存量用电企业在直购电政策基础上,通过电价叠加扶持等措施稳定工业用电,争取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碳化硅四个行业企业(与直购电政策准入范围一致)到户电价实现0.34-0.35元/千瓦时;对新建新增用电负荷,通过在园区试点增量负荷供用电体制改革突破电价瓶颈,争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增量负荷实际用电价格不超过0.33元/千瓦时,使甘肃省能源资源优势真正转化为经济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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