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完成2012年节能目标,促进产业升级,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2年电石铁合金限产计划的通知》精神,乌海市决定对电石、铁合金企业实行限量生产,电石、铁合金产量指标分别为120万吨和30万吨。
为落实好自治区的限产计划,乌海市把生产指标优先分配给具有下游配套产业的企业和与PVC等下游企业整合重组的企业以及生产高附加值、能耗低的锰、铬合金等产品的企业,鼓励企业升级和重组。同时,我市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依法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计划于年底前淘汰6300KVA及以下的铁合金矿热电炉,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已列入国家、自治区淘汰计划的企业不予分配生产指标,遏制其生产。另外,我市依据国家节能降耗相关规定,加强对企业能耗的监测,超过能耗标准的企业必须停产整改,整改达标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组织生产。我市还严格规定,2012年新建项目投产前,企业需报经市经信委审核批准后才能组织生产。(来源:生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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