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滨河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3×480t/h供热站项目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平罗县滨河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3×480t/h供热站项目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 2016年09月20日 10:37
  • 来源:中国铁合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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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碳化硅
[导读]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公司就平罗县滨河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3×480t/h供热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发布公众参与公告,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团体、人士提出宝贵意见。

中国铁合金网讯: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公司就平罗县滨河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3×480t/h供热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发布公众参与公告,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团体、人士提出宝贵意见。

1.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平罗县滨河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3×480t/h供热站项目位于石嘴山生态经济区,东侧紧邻滨河南路,北侧为大地化学公司循环经济产业园,地理坐标为东经106°26′44″,北纬38°55′28″,总投资6.71亿元,建设规模为3台48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

2.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能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产生的废水为含煤废水、脱硫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系统设备产生的噪声会使区域声环境背景值提升;固体废物主要有灰渣、脱硫石膏及生活垃圾。

3.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针对以上环境影响,本工程采取如下防治措施和对策:

废气:烟尘采用电袋除尘≥99.95%+湿法脱硫,两级除尘效率≥99.975%,二氧化硫采用炉内脱钙+炉外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塔为单塔4层喷淋层,脱硫效率≥97.2%,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SNCR工艺脱硝+SCR脱硝,脱硝剂为氨水(由液氨制备),脱硝效率≥94%。

废水:项目含煤废水加药、混凝、沉淀、澄清后进入煤水处理间清水池内,处理后上清液供输煤系统重复使用,池底煤泥定期清理,运回至煤场进行再利用;脱硫废水采用中和、澄清工艺,处理后回收利用;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噪声:采用消声减振、设置隔声间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灰渣采用灰渣分除方式处理,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石嘴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及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具有一定的清洁生产水平。工程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经预测项目主要污染物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拟建项目是可行的。

5.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及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及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发布起在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提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以备公众查阅。

建设单位:平罗县滨河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952-6094885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951-8682816           

6.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针对受建设项目影响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公众。

注意事项: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对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的意见。

7.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就本项目的建设或环境影响评价,以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机构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来环评机构查阅项目报告书及索取信息。

8.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平罗县滨河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

 

  • [责任编辑:liujian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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