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16年08月24日 08:53
  • 来源:中国铁合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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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电解锰 电解金属锰 铁合金
[导读]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6〕4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区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经信原工字〔2016〕295号

各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6〕4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区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继续淘汰现有目录界定的落后产能。

各盟市要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摸底排查,确定工艺技术和装备落后的项目及产能,2017年底前必须全部关停。

二、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读。

各盟市要加强规范条件和公告管理办法的宣传解读,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相关要求,主动开展协调和服务,认真做好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工作。特别是对2016年前已公告的硅铁、工业硅、硅锰合金、高碳锰铁、高碳铬铁等品种铁合金企业和电解金属锰企业,要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抓紧完善余热和煤气综合利用设施等,电解金属锰企业要抓紧完善酸雾吸收装置等,确保在2020年底前全面达到规范条件要求。其他品种铁合金企业,规范条件和公告管理办法已明确不再纳入管理范围,将分批在2018年底前撤销之前已公告企业的资格。

三、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

要加强与发改、国土、环保、安监、财税、金融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做好政策衔接,积极推进铁合金、电解金属锰企业兼并重组尤其是减量化重组,推动形成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

四、严格新改扩建项目审批。

新建、铁合金产品转换、电石转铁合金企业要符合《铁合金、电解金属锰行业规范条件》。新建铁合金矿热炉容量不低于25000KVA,其他铁合金产品转换、电石转铁合金企业,必须重新进行立项、环评、安评、节能评估等。

五、严格按要求组织准入申报。

各盟市要严格按照规范条件和公告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核查把关,从严落实要求,认真负责做好公告申报工作,对没有合法合规项目建设手续、工艺装备达不到规范条件、节能环保安全设施不齐全、能耗排放指标达不到要求、受到环保安全等处罚且未完成整改、存有应淘汰落后产能的不予申报。每年8月底前,按照公告管理办法规定的格式要求,将本地区符合《铁合金、电解金属锰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工业处。今后各地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定期集中报送,不再另行通知。

六、加强动态监管。

各盟市要对照规范条件,按照《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办法》要求,对已公告的企业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要对公告企业法人名下的所有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含公告后新改扩建项目)建设手续、生产装备、节能环保安全设施等方面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提出检查意见,填写铁合金、电解金属锰公告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铁合金、电解金属锰公告企业检查意见汇总表、监督检查情况报告,每年5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和电子版形式上报自治区经信委原材料工业处,并对数据的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性负责。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督促其限期整改。自治区经信委将适时进行抽查。

附件:

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3.《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

 

 

2016年8月19日

  • [责任编辑:liujian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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