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目标要求,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各地新能源平衡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效率,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适当降低新建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
根据工程造价降低情况和适当的项目资本金收益率水平,《通知》明确,对陆上风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2016年、2018年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分别降低2分钱、3分钱,四类资源区分别降低1分钱、2分钱。对光伏发电标杆电价,2016年一类、二类资源区分别降低10分钱、7分钱,三类资源区降低2分钱。同时指出,利用建筑物屋顶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全额上网”项目的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收购。
《通知》指出,鼓励各地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相关新能源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但通过竞争方式形成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当地标杆上网电价水平。
随着国家有关部门逐步改善当前“弃风”、“弃光”状况,调整后的标杆电价政策仍将对新能源产业保持较强的支持力度。
资源区 |
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
各资源区所包括的地区 |
|
2016年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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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资源区 |
0.47 |
0.44 |
内蒙古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以外其他地区;新疆乌鲁木齐、伊犁哈萨克族、克拉玛依、石河子市 |
二类资源区 |
0.5 |
0.47 |
河北张家口、承德、内蒙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甘肃嘉峪关、酒泉 |
三类资源区 |
0.54 |
0.51 |
吉林白城、松原、黑龙江鸡西,双鸭山、七台河、绥化、伊春、大兴安岭,甘肃除嘉峪关、酒泉以外其他地区、新疆除乌鲁木齐、伊犁哈萨克、克拉玛依、石河子以外其他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四类资源区 |
0.6 |
0.58 |
除一、二、三类资源以外的其他地区 |
资源区 |
光伏标杆上网电价 |
2015现行上网电价 |
备资源区所包括的地区 |
一类资源区 |
0.8 |
0.9 |
宁夏、青海、甘肃嘉峪关、武威、张掖、酒泉、敦煌、金昌,新疆哈密、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内蒙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以外地区 |
二类资源区 |
0.88 |
0.95 |
京、津、黑、吉、辽、川,滇、内蒙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河北张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岛,山西大同、朔州、忻州,陕西榆林、延安、青海、甘肃、新疆除一类区域 |
三类资源区 |
0.98 |
1 |
除一、二类资源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
2015-12-24 来源:政策研究室子站
- [责任编辑:tianya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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