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从山西省经信委获悉,山西省已实施十余年的焦炭经营许可行政审批取消,企业无需再领取焦炭经营许可证。
根据山西省《焦炭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长期以来,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焦炭生产经营活动,应领取焦炭经营许可证。焦炭经营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转让。未取得该证经营焦炭等行为,有关部门可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山西省经信委介绍说,今后山西省焦炭生产经营企业经营焦炭不再需要申领焦炭经营许可证,这有利于挖掘焦炭市场潜力,激发焦炭生产经营企业活力。(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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