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0]17号)文件精神,2014年全省淘汰落后产能涉及8个行业12户企业,经组织专家核查验收,全部完成了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于2015年2月15日进行了公告。锦州钒业有限责任公司只完成了部分淘汰设备拆除任务,剩余1座熔化反射炉(14.6m×3.1m×2.335m)于2015年3月10日彻底拆除,现予补充公告。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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