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为保障现有符合产业政策的高耗能企业正常生产并促使现停产企业开机生产,桂林市决定对部分高载能企业11-12月用电量实行电费补助,每度电补助0.018元,11月补助半月,12月补助全月,补助资金由市县共担。其中我县桂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兴安县伟业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兴安县松平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共3家企业在此次电费补助名单之列。(兴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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