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人民币试点扩至一省三市 个人直投或倒逼资本项开放

跨境人民币试点扩至一省三市 个人直投或倒逼资本项开放

  • 2014年07月14日 14:01
  • 来源:中国铁合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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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人民币 跨境人民币业务
[导读]央行日前授权苏州工业园、天津生态城两个试点区域与新加坡银行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加上之前的上海自贸区及广东省,目前涉及个人人民币跨境业务试点的范围已经扩展到一省三市。

央行日前授权苏州工业园、天津生态城两个试点区域与新加坡银行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加上之前的上海自贸区及广东省,目前涉及个人人民币跨境业务试点的范围已经扩展到一省三市。

    试点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将进一步加快人民币“走出去”的步伐,同时因为个人对外直投涉及资本项下内容,引起市场无限遐想,甚至有业内人士猜测,资本账户开放是否已经为时不远。

    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鉴于在当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的情况下,资本账户开放会带来金融系统的风险暴露,如果没有想好资本账户何时开放,此类试点需要厘清一些具体规范,防止政策套利,削弱当前的外汇管制效果。

    天津、苏州试点四项人民币跨境创新业务

    近日,天津和苏州分别公布了央行授权天津生态城和苏州工业园区与新加坡开展四项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的信息。

    上述四项跨境业务主要包括:新加坡银行机构对园区企业发放跨境人民币贷款、股权投资基金人民币对外投资、园区内企业到新加坡发行人民币债券、个人经常项下及对外直接投资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

    迄今为止,全国范围内试点个人人民币经常项下跨境结算以及人民币跨境直投的试点区域已经扩展到一省三市。

    四项创新业务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个人人民币跨境业务,包括经常项下跨境结算以及对外直投,至于其他对公业务,包括企业跨境贷款以及跨境投资,目前管理都已经理顺,并无太多分歧。

    据悉,试点刚刚获批后的7月9日,建行新加坡分行就与天津分行实现了一笔5000万元人民币的跨境放贷,跨境放贷也是打通人民币回流的一种重要方式;另外,也有银行开始着手帮助上述两个区域内的企业赴新加坡发行人民币债券。

    据接近监管的人士透露,离岸人民币贷款回流并不占用外债额度,也并不计入外汇管理局的外债登记。

    个人人民币跨境直投或倒逼资本账户开放

    相比对公层面的人民币跨境流动,个人人民币跨境直投更具全局意义,监管层面的推动也更谨慎,因为人民币跨境直投很容易异化为资产的非法转移。

    按照外汇管理局2007年的规定,中国居民每人每年换汇额度最多5万美元,且个人不允许境外直接投资。

    一旦借道直投突破额度管理,外汇管理制度本身的效用就会被削弱,正因如此,多年来个人人民币跨境直投未有突破性进展。

    2013年,温州金改期间曾经要试点个人人民币跨境直投,但最终没有通过外汇监管局的批准,被内部叫停;即便是上海自贸区的“先行先试”也并未明确涉及此问题。

    此次,天津生态城与苏州工业园区试点中均包括个人经常项下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个人对外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业务,即区内个人可以人民币进行包括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在内的对外直接投资业务。

    新加坡华侨银行经济分析师谢栋铭对媒体表示:“合格的个人将被允许以人民币海外直接投资(ODI)试点,苏州园区和天津生态城应该是全国率先开始这项试验,这可能会为中国其他地区树立资本账户自由化的榜样。”

    但一名接近监管的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该试点旨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资本账户开放有其既定的节奏,个人人民币跨境直投并不能视为大范围资本账户开放的前奏,中国执行的是人民币和外汇两套不同的管理路径,央行目前鼓励的是人民币“走出去”从而推动人民币的国际使用程度,其他币种的管理在个人领域不太可能会明显放开。

    但另一名外资银行分析师则认为,此次央行或许有借人民币国际化之风倒逼资本账户开放的考虑。

    其实,个人人民币跨境转账或结算在技术上面临很多监管难题。

    首先,个人可以ODI形式购买海外权益性资产,但如何避免可能出现的借道非法转移资产,或者实现投资移民等问题?

    正如有分析人士所认为的,跨境人民币其实本质已经是外币,应该视同外汇处理,当前双轨制的外汇管理制度很容易导致政策套利。

    双轨制外汇管理是指自2009年以来,中国的跨境资本管理执行的是双轨制,即以外币计价的资本流动隶属央行下属的外汇管理局进行管理,而以人民币计价的资本流动则归属央行货币政策二司进行管理;两者标准有少许不同,前者管理更为严格,而后者则相较宽松。

    中国社科院6月9日发布的《中国资本账户开放——一个谨慎的故事》中评论称,人民币国际化的试验在短期资本跨境流动监管方面打开了新的漏洞。

    其二,如何将试点业务控制在试点区域内,目前也尚无有效措施。

    在当前金融便利程度下,资金几乎可以实现无时空差异的流动。即便只在某一特定区域设立窗口试点,也很容易产生全国效应。

    “由于缺乏有效手段对境内跨区金融流动加以监管。这种区域内的资本账户开放,很快就应该推广至更大区域,从这个角度讲,央行看来还是想推进资本账户的对外开放。区域开放是一个切入点,等大家发现区域开放需要的监管成本高于全面开放,那么全面开放也就顺理成章了。”一名香港外资银行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天津、苏州试点四项人民币跨境创新业务:

    1.新加坡银行机构对生态城内(园区)企业发放跨境人民币贷款

    2.股权投资基金人民币对外投资

    3.生态城(园区)内企业到新加坡发行人民币债券

    4.个人经常项下及对外直接投资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

  • [责任编辑:Yuele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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