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至2025年底前,全省纳入改造范围的钢铁企业要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新建钢铁企业:新改扩(含搬迁和置换)钢铁项目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增补了减排措施清单,制定了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项目清单。
预警期间,涉污企业需严格按照“一厂一策”的减排措施执行。
区域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钢铁、化工等重化产业集中……
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钢铁行业生产全过程超低排放改造。
区域二城市(唐山、廊坊、沧州、秦皇岛)于11月7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同时废止。